2012年7月15日星期日

穩中求 Change - 4 最終回


 穩中求 Change - 4 最終回

「該做的,還得要做,即使對方是朋友」,在上一篇中已經說過了。

此話不用說也知道所指是誰?本來不想寫這最終回的,但事情發展到與 Change 的劇情有幾分相似,就不能不寫出來以作參考之用,也好日後看看事件進展會否真的如此?

Change 中,朝倉啟太的內閣名單是由神林會長所草擬及極力推薦而成,最後因此成為朝倉啟太請辭的因由;現時梁班子的組合又是誰人在幕後主導呢?

數日前從報章中得悉,麥齊光被指二十多年前任職政府工程師時,利用公務員申領的租津漏洞,與同事互租單位,舔盡灰色地帶所得來的「問心無愧」利益,變相以租津作供樓投資。身為問責局長,麥齊光的行為確實很難不令人懷疑他的誠信及其品格,而最不堪的是,身為政務司司長的林鄭月娥竟然在事發後力撐麥齊光清白,聲稱「百分之百信任」,雖然這是駕馭手下人的一種手段,但都不能不考慮整個政府的聲譽,不調查清楚就倉卒發言力保,這是否著顯她是如此的做人和處事的作風?又或者她也有同樣的想法而覺得問心無愧?怎料言猶在耳,不多久便火速出事,實在是諷刺得很!





以上情況就好比朝倉啟太,因輕信神林會長提出的閣員名單,同時也不去深入了解狀況;在傳媒質詢內閣成員是否涉及醜聞時,他也是作出對其閣員絕對信任的回應;因草率的任命決定,出事後便無可避免的要對國民作出交代:「我會負起全部責任」,因此而令他下台,至於林鄭力薦的麥齊光局長,是否也因輕言力撐而要負起政治責任,而梁生又會否為自己任命的官員也要辭職呢?這兩起事件猶如同出一轍,結果會是如何?
不過,眾所周知在中國人的社會裡是沒有這種傳統的,奈何!



成為一名政治家,最起碼的要求是「身家清白」,成熟的社會要有成熟的制度,每個從政人士都需要有高度的行為操守,並不只是一般的自行申報,行得正,企得正的人又怎怕別人抹黑。在外國眾多的選舉中,都不難發現候選人與候選人之間都為攻擊對方而大忙特忙。正所謂真金不怕洪爐火,因此選出來的人基本上是「比白還要白」的。今次新政府組班,不僅要用人唯才,更要用人唯德,尤其問責局長人選更加不能馬虎,定要嚴格審查以示品德可靠。而那些高官議員若要做到比白更白,可否與他們看齊也接受公開的人格品查?若然不願意,他們可以去私隱專員公署投訴,或去找林先生的府衙提出仲裁罷!

廉署能在今次租津事件中決斷果敢,迅速採取行動,效率驚人,一點都不拖泥帶水,這是否對其他醜聞纏身的人士敲響「鋃鐺」呢?

事實上,港府對公務員的要求一向十分嚴格,過去發生多宗涉及公務員行賄及受賄案件,即使涉及銀碼只是一千幾百,亦難逃牢獄之災。反觀曾治家涉及官商勾結、利益輸送,其性質不僅比公務員受賄一千數百元嚴重得多,亦比麥齊光涉嫌騙取租津不遑多讓,即使現已立案在查,而廉署的動作卻是慢條斯理,至今仍沒有向公眾交代,莫非高高在上的人真的難以被人所動?又莫非廉署另有其他辦法?唯一解釋的是,亦最為諷刺的也是,香港從未有過如此的高官,牽扯到如此的行為,到底「白大人」何時才能幫這些人洗白白?

聽說中央在查處一些大官罪行時,也是從低處的官員入手,逐一遂一將其羽翼除去,而「心戰室」的功能也因此令犯事者發揮到心顫作用,就好比拔起蘿蔔帶出泥一樣,罪證就能容易查出,這是新一代「打小人」的方法,廉署真的要好好的活學活用啊?

在保齡球館內,朝倉啟太採取了新時代win-win的思維模式,不把對方當作「敵人」,採取合作交心的態度;但很可惜,神林會長卻採用了舊時代win-lose的做法,目的只在打倒對方。

最後,神林也自覺失算,竟然運用卑劣手法反誣朝倉使他聲望受損,群眾要求下台之聲不絕,這跟梁先生的處境真的有如照鏡。好一個朝倉啟太,他在向國民的二十二分鐘的電視演說中,用很真誠的態度及正面的處理手法來回應國民,除深自作出道歉外,並宣布解散國會,希望國民能從新公投所有的國會議員,揀選他們的好官,彼等那些不用心做事的高官議員能摒除出局。

不竟win-win 的力量仍是正面得多,win-win的思維才是王者之道。


梁先生能否"變"回普通市民,重新出發,再次重新參選,落實他的「穩中求變,適度有為」的承諾,他能做到如此反戈一擊嗎

發佈於2012年7月15日上午11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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